受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拟就恩施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组织磋商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谈判。
一、项目名称:恩施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T-48124004-253392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痕量爆炸物探测仪两台。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控制价:76.0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六、交货地点:恩施许家坪国际机场
七、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所投痕量爆炸物探测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痕量爆炸物探测仪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6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台痕量爆炸物探测仪供货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含封面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②项目发票(发票二维码清晰可查并提供税务局发票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4.供应商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提供所投设备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供应商须针对于《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在“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中做出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磋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八、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磋商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网上领取,登陆“数智云采”官网(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进入“云采购平台”,按照“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磋商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谈判时间
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谈判地点
开标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与金凤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恩施州商会大厦A座6层999号房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许家坪国际机场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718-8266980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
电话:0718-698897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项目质疑部门:运营管理部,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027-87816246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北机场集团内外网(http://oa.hbairport.com/defaultroot/portal.jsp、http://www.hbairport.com/hbjcjtgs/zxzx/zbxx/)、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airport.enshi.cn/)




